福建某部大小礼堂家具用品、文体器材招标公告
福建某部大小礼堂家具用品、文体器材招标公告
福建某部大小礼堂家具用品、文体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JLDLJG-W1009)
福建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大小礼堂家具用品、文体器材 |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福建省福州 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96.722万元 |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所投报价应包含货物生产、运输、税费、人工、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试运行(若有)直至最终验收所及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注:评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利用“天眼查”或“企查查”进行查询,将供应商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并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将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为另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相互占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5时30分前
(二)提交样品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三)提交样品数量:
样品名称 |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样式自定,供货前按甲方意见确认最终样式) | 样品数量 |
序号2大礼堂连排礼堂椅 | 按采购清单序号2大礼堂连排礼堂椅技术参数制作一个单人位 | 1张 |
序号32小礼堂连排礼堂椅座垫骨架 | 钢结构骨架(骨架内装弹簧)与海绵二者同时一次模塑成型。规格要求:450*500*160(尺寸偏差±5mm以内) | 1个 |
(四)提交样品要求:供应商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五)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样品为报价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未提供全部样品的,视为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样品不能满足其在报价文件中所承诺技术参数的,视为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应采用可去除的安全材料隐去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可能泄露供应商信息的标志、符号等,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样品成品的供应商须提前组装好后,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送达至指定地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样品评审依据,必要时谈判小组可对所有样品进行测试,若出现复核情况时,谈判小组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5.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保留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6.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退回手续,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7.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取走并封存,待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将样品运走。
(一)发售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08:00—11:30, 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三)发售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fjthzb@163.com;报名电话:0591-********。
2、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3、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供应商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采 购 人:福建某部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591-********
联 系 人:叶孟灵、林先乐、邱明芳
办公电话: 0591-********转809/818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项目监督人:林先生
办公电话:0591-********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170 1010 0100 ******
银行账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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