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荆门”APP运营管理合作方征集招标公告
“i荆门”APP运营管理合作方征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i荆门”APP运营管理项目
二、词语定义
本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一)征集方:指荆门市民卡有限公司。
(二)意向合作方:指报名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当事人。
(三)征集项目标的:指“i荆门”APP运营管理项目。
(四)征集内容:运营管理合作方。
(五)中选合作方:指经过综合评审并由征集方确定的,共同合作运营征集项目的当事人。
(六)合资公司:指征集方、中选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的,负责“i荆门”APP运营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利润:指合资公司运营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总额。
(八)平台:指“i荆门”APP。
(九)交易平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i荆门”APP是荆门市委市政府授权的,荆门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客户端唯一入口,由征集方建设及运营。目前已建成并拥有一定的用户规模及本地影响力。
(二)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满足用户需求,完善丰富应用场景,将“i荆门”APP打造成为极具活力的荆门市数字城市公共服务平台,拟征集具备APP研发及市场化运营能力的优秀合作方,对“i荆门”APP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增强市场化收益能力,逐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四、征集内容
(一)资格要求
意向合作方应具备征集方公示的基本条件。
(二)合作模式
为规范管理,征集方与中选合作方设立合资公司作为项目运营管理主体,合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企业,接受征集方的委托,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达成征集方提出的经营业绩要求,项目经营所得归合资公司所有,合资公司须向征集方交纳平台使用费。
(三)合作安排
1.征集方作为项目业主,“i荆门”APP资产所有权始终归征集方所有;运营APP产生的所有数据归征集方所有,不经征集方同意,中选合作方及合资公司不得将数据另做他用。征集方应充分发挥国企本地优势,全力支持合资公司争取项目运营所需资源及政策;应积极争取承接信息化相关的建设项目,促进合资公司运管培育期的良性运转;合资公司组建后,征集方将“i荆门”APP所有运营业务委托给合资公司运营。
2.中选合作方应充分发挥市场化运营、数字化技术等相关优势,全力协助合资公司获得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能力;就合资公司承接信息化建设项目方面,应全力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必要时派专人至现场协助配合;应全力协调和调配现有优势资源,包括人力、技术、业务合作及线上应用场景,支持合资公司的运营及实用场景接入;中选合作方提供的运营方案中,要明确合资公司的筹建期、培育期、发展期等期限;合资公司组建后,中选合作方需立即组建人员队伍,驻荆门开展实质性运营管理工作。
3.合资公司性质与管理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拟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为中选合作方51%、征集方49%。合资公司按照“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原则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进行决策和管理。中选合作方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委派总经理,全面负责合资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工作,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从征集方委派的董事中产生,财务负责人由征集方委派。
4.合作期限
征集方将“i荆门”APP委托给合资公司建设运营,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为10年,到期后根据合资公司运营情况再行续约。
(四)意向合作方经营承诺
意向合作方在知晓并认可上述合作模式和合作安排基础上,对经营利润及保障方式进行承诺。
五、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存续,在国内成功运营5个以上城市APP商业案例。
(二)意向合作方注册资本需在5000万(含)以上,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生活服务类、电商类、文旅消费类等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交纳10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四)本次征集合作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意向合作方需提供项目运营方案,内容要求如下: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项目建设 | 1.项目优化建议 |
2.项目规划方向 | |
3.项目建设计划 | |
项目运营 | 1.运营目标 |
2.运营内容及计划 | |
3.运营实施方案 | |
4.运营支持体系 | |
5.盈利模式 | |
项目实施 | 1.合作模式 |
2.组织架构及岗位配置说明 | |
3.经营管理 | |
经营概算 | 1.项目建设投资及运营概算 |
2.项目效益分析 |
六、遴选方式及具体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在交易平台组织下,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意向合作方。
(一)成立综合评审小组
本次综合评审,将成立专门的综合评审小组负责实施综合评分。综合评审小组由五名成员组成,综合评审还将邀请征集方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一名进行现场监督,交易平台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小组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评审和综合评审。
1.资格评审
在征集方案公告期内,意向合作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表(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携带意向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至评审现场。综合评审小组依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对意向合作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核验。意向合作方必须通过资格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评审。
2.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小组对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中选的合作方最终得分不得低于70分。本次综合评审得分由综合评审小组按照《评比办法与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封闭式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其最终得分。意向合作方需安排人员对综合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若所有的意向合作方最终得分均低于70分,则本次征集失败。
(三)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分为运营方案、运营保障、建设运营能力、项目管理团队能力四大评分内容。
(四)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在评审完成当日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征集方,征集方在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合作方并书面通知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公示征集结果,同时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综合评审条件
(一)项目运营方案(30分)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项目运营方案,包含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实施、经营概算四部分内容(即符合第五(五)报告内容)。
(二)运营保障(10分)
意向合作方应根据本征集方案要求对经营承诺进行保障,并在双方合作协议中予以约定。
(三)建设运营能力(50分)
意向合作方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场景建设能力、投资案例、盈利能力等佐证依据证明建设运营实力。
(四)项目管理团队能力证明(10分)
为保障本征集合作方项目的运营成效,提高项目公司建设开发及运营能力,意向合作方需提供项目管理团队(含派驻团队、技术支持团队等)资格证明。
八、意向合作方申报文件
(一)递交时间和地点
意向合作方在指定时间(即进行综合评审之日,具体时间以交易平台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将申报资料密封后提交至交易所,不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文件内容要求
1.承诺函。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参与征集合作方相关人员进行授权的委托书。
(3)意向合作方基本情况。
(4)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相关证明文件。
(5)交易保证金转款凭证。
3.项目运营方案。
4.经营保障承诺。
5.建设运营能力证明。
6.项目管理团队能力证明。
(三)申报文件装订要求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申报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意向合作方单位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申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申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申报文件应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内容要求”的顺序装订。
九、保证金的设定
(一)金额:壹拾万元整。
(二)交纳时间:截至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三)交纳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荆门东宝区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河支行
账户:200*****810402
十、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中选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合资公司设立后,由征集方通知交易平台退还,退还时扣除应由中选合作方承担的交易平台服务费用。
(二)其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征集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的运营秘密等,侵害征集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平台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申请参与合作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其他依据交易平台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合作方、中选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平台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征集方进行处置。
十一、公告期限及报名登记
(一)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6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二)本项目征集合作方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由交易平台接受意向合作方报名登记。若公告期届满征集到1家(含1家)以上意向合作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法择优选择1家中选合作方,综合评审在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平台组织。若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符合基本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本次征集终止。
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到交易平台报名登记,报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意向合作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保证金交纳凭证、合作意向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一)征集方
名称:荆门市民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婉钦
联系电话:0724-*******
(二)交易平台
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龙
联系电话: 159*****059
附件
评比办法与评分细则
本次征集活动在交易平台组织下,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意向合作方。
一、成立综合评审小组
本次综合评审,将成立专门的综合评审小组负责实施综合评分。综合评审小组由五名成员组成,综合评审还将邀请征集方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一名进行现场监督,交易平台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评比办法
综合评审小组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评审和综合评审。
(一)资格评审
此征集方案公示7个工作日内,意向合作方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表(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携带意向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至评审现场。综合评审小组依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对意向合作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核验。意向合作方必须通过资格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小组对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
1.形式审查
评审小组对意向合作方申报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下列情形为申报文件无效情形:
(1)申报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未按征集公告规定交纳保证金。
(3)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意向合作方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申报文件。
(5)申报文件有重大编制技术错误的。
(6)申报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评审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的)。
(7)意向合作方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小组一致认定)。
2.实质审查
(1)评审小组审查申报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征集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2)评审小组对申报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意向合作方进行询问,意向合作方需说明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意向合作方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说明或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申报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申报文件作出不利于意向合作方的评判。
(3)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各意向合作方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评审小组完成综合评标后,对各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得分进行排序,按评分高低推荐中选合作方。
3.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在评审完成当日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征集方。
三、评分细则
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中选的合作方最终得分不得低于70分,由综合评审小组按照下述评分细则进行封闭式评分,通过资格评审后的意向合作方综合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
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 |||
评审内容 | 具体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运营方案 | 运营方案 | 30 | 意向合作方提供的项目运营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实施、经营概算。 1.完全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可行,得20-30分。 |
运营保障 | 运营保障 | 10 | 意向合作方对项目运营期运营利润的承诺。 2.意向合作方提供利润差额补偿方案,评审小组根据补偿范围、补偿比例等维度综合评议,得0-6分。 |
建设运营能力 | 应用场景建设能力证明 | 10 | 意向合作方提供近3年以来参与智慧城市、数字政务、数字生活相关的城市级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案例:不限于APP、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 |
投资案例 | 20 | 意向合作方与国资公司合资成立城市级运营公司(公司名称须包含智慧城市、数字城市或市民卡)的实际案例且股权比例≥40%,每提供一项有效案例的得4分,最多得20分。案例证明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否则为无效案例: | |
投资案例授权证明 | 10 | 意向合作方提供与政府、部委办局授权的相关运营证书或授权证明。 | |
投资案例盈利能力 | 10 | 意向合作方须提供与国资公司合资成立的城市级运营公司的最近三个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利润表(须加盖合资运营公司的公章)。 | |
项目管理团队能力 | 团队能力 | 10 | 项目管理团队实施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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