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024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娟024-********-8024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
项目名称:辽宁省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配送产品种类:
1. 果蔬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等);
2. 干货及其他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乳制品、豆制品、香肠类、木耳、各种食品添加剂及果仁等);
3.新鲜肉类、禽蛋类 (猪肉、牛肉、鸡、鸭、禽蛋);
4. 水产类 (鱼、虾、蟹、蚌类等)
(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供应商年度服务考评不合格不得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或公对公汇款,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特定资格要求的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年(含税)
二、最高限价:
1.投标人须承诺分项最高限价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价格信息中集市零售每日价格为标准。其中,果蔬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干货及其他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新鲜肉类、禽蛋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水产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
2.未列入平台的商品价格,须以“不高于沈阳新隆嘉超市 (皇姑区东环瑞府店)、沈阳地利生鲜超市 (长客店 )、鑫大刚生鲜超市(松山西路店) 的零售价格”(果蔬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85%,干货及其他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新鲜肉类、禽蛋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水产类不得高于此价格的 90%) 进行结算。
3.本项目以分项统一折扣进行报价。折扣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折扣即为80%。
4.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报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某单位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唐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联系方式:赵娟024-********-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
电 话: 024-********-8024
标签: 副食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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