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第七小学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6: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卫市第七小学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0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卫市第七小学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03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第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怀远北街 与鼓楼东街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学辉 189*****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苗 132*****035 |
项目概况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ZC)-2023-31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一标段) |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春秋、夏季校服采购,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春秋装140元/套(含上衣、裤子),夏装95元/套(含上衣、裤子),均不得超过以上报价,超过以上总价和分项价格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二标段) | 中卫市第七小学学生冬季校服采购,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冬季校服190元/套(含上衣、裤子),不得超过以上报价,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完成第一年服务后,经甲方考核评估未达到服务要求及合同约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不续签后续合同,合同终止,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投标单位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最终认定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6)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7)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
方式: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第七小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第七小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第七小学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怀远北街 与鼓楼东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朱学辉 189*****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方式:郭苗 132*****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苗
电 话: 132*****035
标签: 学生校服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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