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行为场地建设项目
心理行为场地建设项目
心理行为场地建设项目
(2023-JLJZMB-G1088)
一、项目名称:心理行为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JZMB-G1088
三、项目概况:
拟投资118.5万元,在库尔勒东郊建设心理行为场地设施,主要包括高空器材架、模拟碾压场地、障碍练习场地等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 //www.plap.cn/)投标人黑名单的 (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施工单位应当提供的资质、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建筑专业),疆外企业需提供本年度进疆备案册。委托书为原件,其余为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资料为胶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30日18时。(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报名。招标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物资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先生:133*****316
方先生:133*****883
监督电话:冯先生:133*****631
2023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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