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1002破75号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浙1002破75号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招募背景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0日裁定受理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18日指定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现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
二、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一)登记基本信息
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30日,系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茂路1538号;法定代表人:邵霞飞。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股东共有67人,其中邵霞飞占54.6667%份额,杜子平占8.6667%份额,邵子良占3.4333%份额,其余64人占34.233%份额。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经营范围为环保专用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生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纺织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纺织新材料的研发;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纤维材料、化纤织物、服装、纺织品的染整、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54******X。
(二)经营基本情况
竞宏环保公司现已停止营业。竞宏环保公司100%控股投资成立浙江河清云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海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4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应香玉,认缴注册资本2008万。
(三)负债情况
管理人依法对所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竞宏环保公司经审查债权情况如下:职工债权128.86元,社保费用及税收债权******.15元,普通债权********.59元,劣后债权********.95元,合计*********.55元。
(四)主要资产
竞宏环保公司的资产状况如下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备注 |
1 | 货币资金 | 管理人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00.42元;竞宏环保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等4家银行的8个账户银行存款余额1092.12元;合计货币资金余额1592.54元 |
2 | 实物资产 | 尚未处置完毕的实物资产为J1NF85跃进牌轻型栏板货车,该车经2次拍卖流拍后以4800元价格变卖仍流拍,目前尚在法院执行控制中(可能会产生停车费用)。 |
4 | 长期股权投资(浙江河清云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竞宏环保公司占股100% |
5 | 无形资产 | 7项专利均因未缴年费终止失效,不具有价值,也无法评估,故竞宏环保公司不存在可处置的无形资产。 |
6 | 应收账款 | 由于竞宏环保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企业合同等公司材料,该部分资产信息不详。 |
7 | 其他应收款 | 由于竞宏环保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企业合同等公司材料,该部分资产信息不详。 |
三、项目比较优势
(一)重整优势
进入司法程序,是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优势所在。通过重整,将削减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压缩不实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给重组方一个客观、实在的价格。重整后的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具备以下优势。
(二)风险控制优势
整个重组进程在司法程序内进行,在重组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管理人将尽最大努力配合相关方,最大程度保障战略投资人的利益。
(三)自身优势
竞宏环保公司作为环保科技类企业,有其特殊性。公司原先具有排污许可资质,现已注销。通过重整程序,竞宏环保公司主体获得延续,存在重新申请相关无形资产资质的可能性,能够让竞宏环保公司重新发挥其最大价值,同时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四、重整投资人条件
1. 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 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以偿还债务、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
3. 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 须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小写:伍拾万元)。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协议书(企业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于报名前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小写:伍拾万元)存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六、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
联系人:林律师;
联系方式:137*****302、135*****50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2号海天苑商务楼6楼,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竞宏环保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竞宏环保公司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照竞宏环保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4.意向投资人应当知晓并承担重整成功后竞宏环保公司仍然不能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资质的重大风险。
5.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了解本次重整可能涉及的税费负担、政府规划、产业政策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担。此外,意向投资人必须保证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偿债资金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
6.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竞宏环保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7.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
8.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9.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工作,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同时经法院资金审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竞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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