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批投资【2023】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新河县振堂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河县振堂中学校内。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规划占地面积73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7.74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49.58平方米,公厕浴室建筑面积718.16平方米。主要建设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看台、公厕浴室、沙坑及投掷活动场地、体育和生活设备购置等其他配套设施。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8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说明: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6.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受理单位:河北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亚星,电话:0311-********,邮箱:hbjdxm@126.com。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5 00:00至2023-10-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运动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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