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泰宁国有林场化肥招标公告
周二泰宁国有林场化肥招标公告
********(周二)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化肥采购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周二)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化肥采购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TNX_LQ_2023_R_0019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 ■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31日10:00-10:20(共2个标的,每个标的10分钟,依次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方式。设置最高限价,竞买结束后,公布最高限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吨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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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采购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各意向供应方按照每吨单价进行报价,供应数量(吨数)以实际所用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复合肥交易合同》、《有机肥交易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3. 低氯或硫酸钾型复合肥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020;有机肥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有机肥国家标准NY525-2021。 4.低氯或硫酸钾型复合肥含量为N-P2O5-K2O比例为25:5:10,单项养分含量均不得低于各分项指标,总养分含量≥40﹪,生产工艺要求:高塔造粒,生产企业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有机肥含量为N+P2O5+K2O含量≥8﹪,外观呈粉状或粒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 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化肥销售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或图片,并承诺其真实性。) 2.必须在泰宁县城区设有存货仓库,在规定期限内随时供应肥料。 3. 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是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4.意向供应方在2023年10月30日15:00前将下属材料提交至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营林科技科,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275。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图片)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图片) (3)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或图片,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供应肥料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通过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现场资格审核后可参与本期竞价,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3年10月30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31泰宁林场复合肥采购项目)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采购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熊小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复合肥交易合同》范本 3.《有机肥采购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周二)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化肥采购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TNX_LQ_2023_R_0019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 ■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31日10:00-10:20(共2个标的,每个标的10分钟,依次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方式。设置最高限价,竞买结束后,公布最高限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吨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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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采购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各意向供应方按照每吨单价进行报价,供应数量(吨数)以实际所用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复合肥交易合同》、《有机肥交易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3. 低氯或硫酸钾型复合肥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020;有机肥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有机肥国家标准NY525-2021。 4.低氯或硫酸钾型复合肥含量为N-P2O5-K2O比例为25:5:10,单项养分含量均不得低于各分项指标,总养分含量≥40﹪,生产工艺要求:高塔造粒,生产企业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有机肥含量为N+P2O5+K2O含量≥8﹪,外观呈粉状或粒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 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化肥销售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或图片,并承诺其真实性。) 2.必须在泰宁县城区设有存货仓库,在规定期限内随时供应肥料。 3. 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是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4.意向供应方在2023年10月30日15:00前将下属材料提交至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营林科技科,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275。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图片)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图片) (3)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或图片,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供应肥料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通过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现场资格审核后可参与本期竞价,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3年10月30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31泰宁林场复合肥采购项目)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采购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熊小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复合肥交易合同》范本 3.《有机肥采购合同》范本 |
标的名称 | 产品 | 数量 | 交易保证金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复合肥采购项目 | 低氯或硫酸钾型复合肥 | 145吨 | 10:00-10:10 | 按单价(元/吨)报价 | |
福建省泰宁国有林场有机肥采购项目 | 有机肥 | 38吨 | 10:1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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