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平顶山高新区临港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高新区临港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高新区临港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东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及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临港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ZCHZ-2023-062
2.3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北侧、科技路东侧。
2.4建设规模:
2.4.1 综合办公楼改造以及装饰装修,改造升级智慧物流管理系统、智能传送系统、智能仓储系统、智能对讲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播报显示系统、门禁安防系统等设施打造智能化仓储基地,金额约4600万元;
2.4.2 1#综合物流仓储和2#综合物流仓储新设通风设备、冷库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以及智能系统等,金额约900万元
2.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及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二标段:综合物流仓储新设通风设备、冷库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以及智能系统采购。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阶段)
二标段(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 日历天。(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服务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2.9质量标准:
一标段: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2.10二标段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2.11二标段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中国执行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页页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5.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授权人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5-*******
注: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东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建设路东段706号高新区管委会7楼
代理机构:中诚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1*****98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101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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