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牟山镇振中路1号等13套商铺租赁权项目信息公告
余姚市牟山镇振中路1号等13套商铺租赁权项目信息公告
受余姚市牟山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余姚市牟山镇振中路1号等13套商铺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 | 坐 落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起拍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证载用途 | 现状 |
1 | 振中路5号 | 67.60 | 5 | 5000 | 商业 | 空置 | |
2 | 振中路6号 | 188.33 | 5000 | ||||
3 | 振中路11号 | 127.43 | 5000 | ||||
4 | 振中路23号 | 312.25 | 5000 | ||||
5 | 振中路24号 | 166.23 | 5000 | ||||
6 | 振中路25号 | 257.29 | 5000 | ||||
7 | 振华路23号 | 169.44 | 5000 | ||||
8 | 振华路24号 | 115.36 | 5000 | ||||
9 | 振华路25号 | 120.05 | 5000 | ||||
10 | 振华路26号 | 120.49 | 5000 | ||||
11 | 振华路27号 | 39.57 | 9200 | 5000 | |||
12 | 振华路28号 | 159.38 | 5000 | ||||
13 | 振华路29号 | 245.46 | 5000 |
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10月30日-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二)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竞买人身份证明;
2、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3年11月1日下午4: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资料到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G409)窗口(裙楼乘坐5号门电梯到4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必须到场拍卖,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标的物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
(二)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三)《余姚日报》;
(四)标的物所在地张贴。
八、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联系人:顾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标签: 商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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