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局建设发展建瓯竹材初级加工园区基础设施东游分园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四局建设发展建瓯竹材初级加工园区基础设施东游分园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材初级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游分园) 工程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①工程地点:建瓯市东游镇党城村,
②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2.42 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1.02 万平方米,园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1.37万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水厂建筑面积 200平方米;建设主次道路 3300 米,建设消防水池及泵房、道路照明、道路污水、雨水、供水、供电等管网、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桩基础工程的全部内容
1.1承包方式:投标人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水工和用电工、包保险费用(含意外伤害险)、包检测、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包工完场清、包质量、包措施、包配合、包验收通过、包半成品、成品保护、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明施工及满足当地环保要求、包保修、包辅材、包风险、包安全(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防疫费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设计变更、包缺陷修复、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工序配合、包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检验试验费(除桩基检测外)、包工程保修费、包政府部门相关收费、包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费、包与建设单位施工相关协调费、图纸及竣工资料费用、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包水电费及临电接通前的发电机及油料费用、包各类行政规费、利润、税金(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包治安、包验收、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方式承包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包竣工及结算资料、包临时设施、包保险、包材料场外运输及场内转运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进行的结算对量工作。
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成品保护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投标人相关或者需要投标人配合的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1.2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建瓯市竹材初级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游分园)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 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会议记要、提供管桩的每车的进场单等规定内容完成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程作业资料,配合工程桩的试桩及质量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抗拔试桩的钢筋连接、为检测单位提供检测设备进场、退场道路以及符合检测要求的受检桩场地、满足以上试桩及桩基检测的钢筋接长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单轴水泥土搅拌桩、水泥搅拌桩(插拔型钢)、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试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静载预选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基引孔等地基处理及桩基础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施工范围,投标人同意在保持本合同含税综合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施工增加或减少的工作内容。
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1.3分包单位工作内容:【
1.3.1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所有准备工作、措施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独立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投标人的主要施工项目和工作内容根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不限于:
1)桩基施工,因施工造成的缺陷处理(包括引起的工程变更)所需费用不予签证,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孤石、填石、毛石砌体、原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等阻碍桩基施工情况的处理(包括开槽换填),成孔过程中出现的偏孔回填、漏浆超灌等的处理,费用含在综合单价范围内。桩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移位所产生的费用增加由分包单位负责,由此产生的承台加大由分包单位负责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负责清理地表及地下所有障碍物。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将空孔回填,分包人应充分考虑回填的安全性。
3)投标人负责泥浆制作、运输、外运、弃置等全部工作内容。
4)桩基工程完工后,分包人需清理现场,恢复到原来进场时的地面原始标高。若分包人未进行标高恢复,超过部分按招标人和土方分包单位签订的土方外运价格由招标人从工程款中扣除。
5)若因为投标人原因造成废桩,投标人自行承担。
6)安全文明包工包料,包含了基坑内(如泥浆池、桩孔洞等)临边防护、场地内的覆盖、基坑内的排水、坡道的文明施工。
7)投标人负责现场内抽排水至排水系统内,投标人自备机械,降水井内的钢筋笼投标人负责制作。
8)桩基检测单位进行桩基检测时,投标人派专人对检测结果进行跟踪,投标人负责桩检需要挖机配合开挖工作面、回填、铺垫道路、检测桩帽制作等工作。
9)投标人包桩基检测合格,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及规范施工后桩基检测不合格的第三方扩大检测费招标人承担。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桩基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机械、人工、第三方扩大检测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0)投标人已在合同价款中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地风险,并自愿承担因此类风险而引致的工作量增加、费用增加和其它可能的责任。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本合同工程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桩基报价清单,清单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投标人填报的报价清单中的错、漏项。施工图纸可能未注明的细部做法、深化设计图纸局部修正(原设计图及标准改动除外)和调整、深化设计不足导致的工程价款变化。投标人投标报价书中的计算和价格错误。物价、工料价格上涨或降低。政策调整及政府管制等因素导致政策性规定费用的变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政府规范、标准或要求等对本工程的技术图纸、质量要求有所修改所产生的费用。
11)安全防护架体材料统一由投标人提供、安装并维护,如有材料丢失损毁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12)投标人提供现场所需机械设备,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13)基桩检测及配合工作包括:
①基桩检测包括: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的检测与评价。(1) 基桩检测按建设部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现行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如相互之间要求不一时,则按最严格地要求执行。
② 桩基检测:工程桩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单桩坚向抗压静荷试验,在同条件下抽取总桩数的1 %且不得少于3根。
2)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抽检数量为:总桩数的100%。
③投标人应配合检测单位进行基桩检测工作,并提供检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基桩检测的用水用电,进行桩顶泥渣、积水的清理,桩头破除及打磨,到达检测桩位的临时道路以及其周边场地的铺筑、平整等。
1.3.2完成建瓯市竹材初级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游分园)项目:
(1)地基处理及桩基础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施工场地平整、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桩机进出场费、测量、定桩位、放线、准备桩机具、移机就位、捆桩身、吊桩找桩位、安卸桩帽、校正、压桩、接桩、割桩(至设计桩顶标高)、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截桩/锯桩、废桩运出场地、配合桩基检测、从招标人提供配电室接电(以供桩基施工及检测期间使用,费用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以及从招标人提供的配电箱接电、配合送检、相关资料归档及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桩基工程工种之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2)进入工地后的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修建及主、次便道的维护,砖渣碎石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负责清理地表及地下所有障碍物。
(4)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将空孔回填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回填的安全性,回填费用已经考虑进工程桩实桩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费用。
(5)泥浆池需建设成半埋式泥浆池,泥浆池边上要配备泥浆净化设备。泥浆池的建造,维护、使用及工完场清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桩基工程完工后,投标人需清理现场,恢复到原来进场时的地面原始标高。若投标人未进行标高恢复,超过部分按土方外运价格由承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
(7)单轴搅拌桩浮土外运(运距综合单价考虑包干)。
(8)成孔后的安全防护架体材料统一由承包人提供,由投标人安装并维护,如有材料丢失损毁情况,则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9) 招标人视投标人施工的具体情况,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调整,也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0) 招标人有权决定投标人施工范围之内或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及零星工程是否由投标人施工,如招标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投标人施工,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招标人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招标人指令,招标人有权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投标人分包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因此之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偿;如遇公司各项检查、达标检查、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施工废料清理,以及成品保护,并不得据此要求额外增加费用。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安排人员进出场车辆清洗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等的相关规范和规定。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向业主交房的标准,符合福建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所有因投标人材料、施工工艺导致的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均有投标人负责修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另: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具体要求详附件。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4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5)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6)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双随机分数扣分不能超过2分。
(7)本工程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省优标准。】。
6.工期要求:【总日历天数为:暂定66天。
(2)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 ]023年10月25日进场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4)、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工期。
(6)、投标人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要时须通宵作业。投标人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要时须通宵作业。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人按节点每拖延一天罚款*****.00元,班组应提前做好各种影响因素,如台风、暴雨、停电、各类疫情影响等。
(7)、每一施工段完成后应在1天内完成清理工作,对于无法立即转运之材料须堆放整齐。若未按时完成清理工作,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同时招标人有权另外安排其他班组施工,投标人承担发生费用的两倍。
(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开始进场施工,应在招标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时间内按协议质量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9)、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工期要求,严格实施,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如在招标人限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投标人无按期完工能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各类疫情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元(含*****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 违规事项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1 | 未戴安全帽 | 警告 | 处罚20元 | 处罚50元 |
2 | 喝酒后上班 | 处罚50元 | 处罚100元 | 清退出场 |
3 | 违章施工用电 | 警告 | 处罚200元 | 处罚500元 |
4 | 违章操作机械 | 警告 | 处罚200元 | 处罚1000元 |
5 | 违章私自开小灶 | 警告 | 处罚500元 | 清退出场 |
6 | 偷盗工地财物 |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 / | / |
7 | 打架斗殴伤人 |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 / | / |
8 | 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 | 处罚1000元 | / | / |
(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14)、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报发包人审批;凡是须作为结算依据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并经发包人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8.付款条件:【 1、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11日至当月9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无预付款。
1)、“预算转包干”工作完成之前,按月支付当期实际产生农民工工资金额,除农民工工资外每个月支付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作为工程款,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
2)、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 ,3-6 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作为工程款,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
3)、6个月后完成或没有完成预算转包干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4)、投标人所有工作内容全部施工完成付至招标人审定价的80%;
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后支付至招标人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
6)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付至95%;
7)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质保期结束,工程资料交清后6个月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8 %;2%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证明、承包人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的次日起算)招标人三个月内将余款(扣除所有扣款、赔款后的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投标人。
2、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2.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2.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2.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2.5、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水电费;2.6、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扣款,2.7、由于投标人导致的政府及业主罚款,相应费用从投标人进度款扣除)
3、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供应链、工抵房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供应链、抵房、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当期结算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4、变更签证、暂定量价调差、材料调差等合同价调整金额,均在乙方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完成同最后一笔进度款支付
5、乙方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甲方提交《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工序交接单》。《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甲方及时审核确认支付款项,乙方还需于收取工程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如乙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乙方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乙方除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6、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未收到甲方工程款,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7、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范围内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乙方按要求施工完毕,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方可办理工程决算,决算资料按甲方提供标准格式并完善项目签字后报甲方公司审批确认。
8、乙方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乙方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盖章确认(一式一份,同时跟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2)、本工程邀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
(3)、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自报单价,招标人取最优惠价格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恶意报低价,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根据本工程特征以及市场要求,投标人了解并同意招标人选择多家报价单位作为该项目承包商。
(5)、投标人中标后按我司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并做好随时进场施工准备,接我司通知后必须马上进场并按我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投标人有权对我司合同条款在投标前提出异议,投标人在投标前无提出异议视为默认我司合同条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其它投标人中标。
(6)、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参加投标,视为默认对所有附件完全认可。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三个月。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理解,并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报价要求等各项因素后进行报价,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人民币:合同额1~3%(首次合作3%)的现金或合同额3%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人所发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均满足招标人要求下,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退场后30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没收该进度质量保证金。
(9)、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由公司商务管理部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三个日历天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则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10)、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在合同签字盖章处手写“投标人已悉知该工程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工作内容、单价及计算规则等合同所有内容”。
(11)工人安全帽、工作服要统一(非马甲),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班组需自行购买,若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班组承担,从相应进度款中扣除)
(12)、此次招标凡最高价者第一轮淘汰,不进入第二轮约谈。
(13)、资质要求:具有【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需保证,所派遣工人都必须在55周岁以内(含55周岁),如发现投标人所派遣的工人超过55周岁招标人将立即清退,并不予结算工资。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 】。
3.联系人:【 王佳妮 】,联系方式:【 131*****311 】,联系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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