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
采购单位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交易编号 LNJCZX-2023-04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赵裕鑫 联系电话 182*****822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25 11: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26 11: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0-26 14: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0-26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001 LNJCZX-2023-04 服务类 ******.0

公告内容

  •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对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本级)”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项目编号:LNJCZX-2023-04

    三、项目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

    四、项目概况:

    为摸清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的生态环境状况,结合现有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布局,通过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开展水、空气、土壤和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填平补齐无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生态环境监测的空白形成覆盖该区域的生态质量及评价生态系统功能的监测能力。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生物生产力、养分循环、水循环和能量利用等在自然情况下或某些人为活动干扰下的动态变化格局与过程进行长期连续定位观测,阐明生态系统发生、发展等演替过程的内在机制和自身的动态平衡及参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观测分析与研究并重且持续推进,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大尺度服务效应,逐步建成完备的区域生态系统为主要定位的标准系列观测点和样地,为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生态保护恢复、区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五、项目预算******.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注: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招标范围及要求

    依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甘资字﹝2023﹞79号)要求,对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施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进行编制(包括: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免论证以及用地预审等)。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论证报告,协助我中心获得用地预选批复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②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③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④投标人(法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或2022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⑥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投标人自行查询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磋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招标报名:

    2023年10月25日11:00至2023年10月26日11:00。

    资质审核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11:00至2023年10月26日14:00。

    竞价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14:00至2023年10月26日16:00。

    十、完成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投标人应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本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本级)”进行开评标活动,因此所有证明材料在评标时不能进行现场核查,所以投标人须确保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投标人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招标人如需核对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原件是否与投标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须将所有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查。

    报告提交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统办5号楼。

    、质量要求:所提供服务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统办5号楼

    联 系 人:赵裕鑫

    联系电话:093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进行报价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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