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320*****180***** 项目名称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D320*****180*****001002 标段名称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7日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崇行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校西路东、教育路南

2.1.2建设规模:工程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门球场 4片,每片面积约 378 平方米;3人制笼式足球场1片,面积约 448 平方米;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竣工日期:202402。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方(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 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④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 可。

⑤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 负责人变更证明。

3.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10 25 日至202311 07 0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 07 0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投标人仔细研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踏勘现场后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 以价格原因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拒绝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一项包死的工作内容,结算 时不作任何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城港路56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英才大厦4幢809-3

联系人

石工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77*****54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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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hys0314@163.com

2023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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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崇行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校西路东、教育路南

2.1.2建设规模:工程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门球场 4片,每片面积约 378 平方米;3人制笼式足球场1片,面积约 448 平方米;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竣工日期:202402。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方(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 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④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 可。

⑤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 负责人变更证明。

3.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10 25 日至202311 07 0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 07 0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投标人仔细研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踏勘现场后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 以价格原因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拒绝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一项包死的工作内容,结算 时不作任何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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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英才大厦4幢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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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320*****180***** 项目名称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D320*****180*****001002 标段名称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7日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崇行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校西路东、教育路南

2.1.2建设规模:工程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门球场 4片,每片面积约 378 平方米;3人制笼式足球场1片,面积约 448 平方米;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竣工日期:202402。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方(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 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④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 可。

⑤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 负责人变更证明。

3.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10 25 日至202311 07 0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 07 0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投标人仔细研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踏勘现场后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 以价格原因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拒绝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一项包死的工作内容,结算 时不作任何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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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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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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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崇行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校西路东、教育路南

2.1.2建设规模:工程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门球场 4片,每片面积约 378 平方米;3人制笼式足球场1片,面积约 448 平方米;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竣工日期:202402。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方(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崇川区校西路体育公园(韵动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林荫小广场;健身路径;景观拱桥、廊架、小品;滨水步道;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 项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④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 可。

⑤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 负责人变更证明。

3.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10 25 日至202311 07 0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 07 0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投标人仔细研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踏勘现场后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 以价格原因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拒绝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一项包死的工作内容,结算 时不作任何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城港路56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英才大厦4幢809-3

联系人

石工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77*****54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hys0314@163.com

202310 25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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