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二分公司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静压管桩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计划C标任务

一建二分公司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静压管桩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计划C标任务

静压管桩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现对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C标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以南、虎岭大道以东、乌石岭路以北地块。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工作

内容

暂定数量

单位

1

静压管桩工程

C标段(14#楼、18#楼、19#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

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进行预应力管桩(型号为PHC-AB800(130)(桩径800,壁厚130,桩长暂定8-15m)的施工,采用中掘静压植入工艺;包含静压桩机设备进退场及拆装、场内转移吊装及机械运输,预应力管桩采购及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场地内二次搬运,试验桩、工程桩施工(含边桩,随压随钻引孔)、送桩、接桩、补桩、压桩记录数据收集及编制整理成册;按图纸要求测量放线、放桩位样点、走桩、吊桩、校正、标高控制、焊接桩等施工工序(不含施工用水用电、场内铺填砖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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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静压管桩的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总量进行结算(最终以业主现场代表、监理代表签字审核通过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压桩原地面高程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三方联测记录为准),送桩无单独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乙方应完全知晓施工场地内的地质条件及场内施工条件情况等风险因素。3、管桩检测费由甲方负责,非甲方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需要复检和补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按甲方及桩基子分部资料目录要求负责编辑桩基础资料,资料必须与桩基施工进度同步,桩基施工完成15日内整理成套(一式6套)提交给甲方。5、该综合单价为包干单价,在任何条件下都将不再做任何调整。6、以上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水电费、桩基检测费、场地铺填砖渣措施费、混凝土灌心费等费用。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付款条件: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当月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应于当月25日前报出进度,甲方审核确认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乙方在申请进度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工程款于14#楼、18#楼、19#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桩基础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付至结算款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14#楼、18#楼、19#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主体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完。甲方每次工程款的支付以收到业主相应拨款后支付,如果业主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六、开标、定标

1、在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2、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环保节能、产品价格、供应能力、服务承诺、付款条件等,结合投标报价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招采部0771-*******

邮 箱:*********@qq.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1号二楼205室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一建集团集中采购部/审计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771-*******


,南宁市,南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住房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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