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肥东县遗留矿山未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
1.项目名称:肥东县遗留矿山未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采购最高限价:编制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圆整(¥******.00元)。
2.采购单位: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地点:肥东县桥头集镇、石塘镇。
4.项目概况:治理总面积约890.73亩,共计15个治理地块。主要工程措施有危岩清除、回填覆土、截排水沟、植被复绿等。
5、招标内容:编制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方案实施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的验收 。
二、编制单位投标资格条件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的资格。
三、采购需求
1.付款方式:提交合格文本后付款50%,编制方案实施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的验收合格后付尾款的50%。
2.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3.质量标准:按照相关规范执行,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4.编制单位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税收等各项费用)。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起可在采购人电话报名。
采购人: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陆文令
电话:0551-********
五、投标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31日15:00时,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1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00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该投标主体投标行为无效。
六、需提交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扫描件或影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进行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投标单位须满足3家以上,通过对编制单位的资格和报价审查(超出最高控制价贰拾万圆判定投标无效),最终以最低价中标确定编制单位。
八、评审程序
1.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
2.投标文件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价最低单位且符合审查条件为中标单位。
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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