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二氧化碳膨胀线及制丝小线拆除及处置项目2023-2024-拆除设备设施回收处置招标公告招标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 东 中 烟 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关 卷 烟 厂 二 氧 化 碳 膨 胀 线 及 制 丝 小 线 拆除 及 处 置 项 目 2 0 2 3 -2 0 2 4 -拆 除 设 备 设 施 回 收 处 置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0 7 2 4 -2 3 2 0 SG1 4 4 3 8 0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广 东 省 , 韶 关 市 , 武 江 区一 招 标 条 件本 广 东 中 烟 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关 卷 烟 厂 二 氧 化 碳 膨 胀 线 及 制 丝 小 线 拆 除 及 处 置 项 目 2 0 2 3 -2 0 2 4 -拆 除 设 备 设 施 回 收 处 置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招 标 人 为 广 东 中 烟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关 卷 烟 厂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二 项 目 名 称 及 内 容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中 烟 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关 卷 烟 厂 二 氧 化 碳 膨 胀 线 及 制 丝 小 线 拆 除 及 处 置 项 目 2 0 2 3 -2 0 2 4 -拆 除 设 备 设 施 回 收 处 置招 标 编 号 : 0 7 2 4 -2 3 2 0 SG1 4 4 3 8 0招 标 内 容 : 将 拆 除 后 的 制 丝 车 间 膨 胀 烟 丝 线 及 制 丝 小 线 的 一 楼 全 部 设 备 二 楼 出 电 梯 的 左 边 车间 的 设 备 膨 丝 掺 配 线 除 外 三 楼 的 全 部 设 备 天 面 冷 却 塔 及 配 套 的 电 柜 电 线 电 缆 管道 等 进 行 回 收 。 对 所 有 拆 除 设 施 设 备 按 废 不 锈 钢 类 废 旧 碳 钢 铁 类 , 废 旧 电 机 类 废旧 带 皮 铜 电 缆 等 进 行 分 类 回 收 , 其 中 专 卖 设 备 的 报 废 回 收 , 由 招 标 人 按 专 卖 管 理 规 范 的 要求 另 行 处 理 后 , 交 中 标 人 处 理 , 其 它 按 照 韶 关 卷 烟 厂 废 弃 物 报 废 处 理 流 程 进 行 报 废 回 收 处理 。
(1 ) 预 估 拆 除 设 备 可 回 收 的 废 旧 金 属 重 量 如 下 表类 别 估 算 重 量 吨 废 旧 不 锈 钢 2 0废 旧 碳 钢 铁 9 0 0废 旧 电 机 类 8废 旧 带 皮 铜 电 缆 4 2 对 于 堆 放 区 中 不 可 回 收 或 工 业 垃 圾 进 行 清 理 。项 目 规 模 : 合 同 签 订 后 , 立 即 开 始 准 备 入 厂 前 的 人 员 机 具 , 入 厂 手 续 周 期 7 个 日 历 日 。 处 置
周 期 拟 定 45天 自 进 场 施 工 开 始 计 算 , 具 体 进 场 时 间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以 招 标 人 通 知 为 准 。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最 低 回 收 限 价序 号 招 标 内 容 单 位 最 低 回 收 限 价 不 含 税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注 册 的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组 织 ,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或 其 他 合 法 的 主 体 资 格 相 关 证 照 提 供 相 应 证 书 复 印 件 已 办 理 多 证 合 一 的 投 标 人 , 仅 需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件 复 印 件 , 无 需 再 提 供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证书 复 印 件 。2.投 标 人 需 具 备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行 业 备 案 登 记 证 明 (需 提 供 备 案 登 记 证 明 复 印 件 )。3.投 标 人 近 3 年 2020 年 10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不 存 在 财 产 被 查 封 冻 结 或 接 管 被 宣 告 破 产 以 及 任 何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标 资 格 的 情 形 如 投 标人 成 立 时 间 不 足 3 年 的 , 则 从 成 立 时 间 开 始 计 算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注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投 标 人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4.投 标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5.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或 政 府 采 购 严重 违 法 失 信 等 记 录 名 单 声 明 函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注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中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的 记 录 名单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中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的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动 期 间 。 (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于 资 格 审 查 时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如 在 上 述 网 站 查 询 结 果 均 显 示 没 有 相 关 记 录 ,
视 为 没 有 上 述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对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 其 投 标 将 作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记 录 截 图 或 下载 并 签 名 确 认 。 若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 询 不 到 该 投 标 人 信用 记 录 的 , 以 投 标 人 出 具 的 资 格 声 明 函 为 准 , 并 视 为 没 有 上 述 三 类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6.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近 3 年 (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投 标 人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 负 责 人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被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及 烟 草 行 业 各 直 属 单 位 列 入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供 应 商名 单 或 曾 被 列 入 但 禁 入 期 已 届 满 的 声 明 函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
1 废 旧 不 锈 钢 吨 8 8 5 1 .3 22 废 旧 碳 钢 铁 吨 1 9 3 2 .1 23 废 旧 电 机 类 吨 5 1 2 0 .0 04 废 旧 带 皮 铜 电 缆 吨 2 5 1 3 2 .7 4
注 :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 通 过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供 应 商 名 单 查 询 投 标人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否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 投 标 人 不 在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供 应 商名 单 中 , 或 在 名 单 中 但 禁 入 期 限 截 至 投 标 日 已 届 满 的 , 可 以 参 与 招 标 人 采 购 活 动 。 未 届满 的 其 投 标 将 被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7.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近 3 年 (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投 标 人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 负 责 人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无 行 贿 行 为 记 录 的 声 明 函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注 : 1.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 通 过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 询 投 标 人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否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记 录 , 并 在 查 询 页 面 全 屏 截 图 签 名 。注 : 2.是 否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记 录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标 现 场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行 贿 记 录 起 始 时 间 为 生 效 刑 事 判 决 书 刑 事 裁 定 书 落 款 时 间 。 如 经 查 询 投 标 人 及上 述 人 员 近 3 年 存 在 行 贿 行 为 , 其 投 标 将 被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8.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不 得 转 包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9.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投 标 人 出 具 资 格 声 明 函 原 件 四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1.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1 0 月 2 6 日 至 2 0 2 3 年 1 1 月 0 1 日2.获 取 方 式 : 国 义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以 下 简 称 国 e 平 台 , 网 址 : http://new.ebidding.com进 行 招 标 文 件 线 上 售 卖 。 首 次 在 国 e 平 台 上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单 位 须 在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前 在 国 e 平台 网 页 进 行 注 册 注 册 时 须 在 平 台 上 传 原 件 扫 描 件 ,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三 证 合 一 证 件 营 业 执
照 以 及 银 行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扫 描 件 , 操 作 步 骤 详 见 国 e 平 台 用 户 指 南 中 投 标 人 注 册 手册 。 1 国 e 平 台 线 上 购 买 1 首 先 在 国 e 平 台 完 成 注 册 以 及 投 标 人 自 荐 审 批 手 续 2 在 上 一 步 操 作 完 成 后 , 按 照 第 3 点 所 述 方 式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3 招 标 文 件 购 买 方 式 : 投 标 人 可 在 国 e 平 台 注 册 审 批 通 过 后 用 账 号 密 码 登 录 系 统 购 买 本 项 目招 标 文 件 , 具 体 步 骤 如 下 : a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应 上 传 以 下 附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如 非 三 证 合 一 证 照 , 同 时 提 供 税 务 登 记 证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b 登 录 后 : 点 击 上 方 项 目 管 理 - 我 要 参 与 。 在 搜 索 框 处 输 入 招 标 编 号 或 项 目 名称 进 行 查 找 , 在 列 表 中 选 择 需 要 参 与 的 项 目 点 击 立 即 参 与 注 : 点 击 查 看 公 告 可 查看 项 目 所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点 击 我 的 项 目 , 在 列 表 中 选 择 相 应 的 项 目 , 点 击 申 请 材 料 递交 按 招 标 公 告 要 求 上 传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需 提 交 的 资 料 。 申 请 材 料 提 交 后 请 耐 心 等 待 项 目 经理 确 认 。
c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填 写 具 体 信 息 , 通 过 网 银 支 付 微 信 支 付 的 方 式 完 成 购 买 手 续 操 作 步 骤详 见 国 e 平 台 常 用 文 件 中 线 下 开 评 标 项 目 投 标 人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操 作 手 册 , 请 投 标 人 付 款 前确 认 所 下 单 的 项 目 编 号 是 否 正 确 , 文 件 售 后 概 不 退 换 。 d 购 标 订 单 完 成 后 , 投 标 人 可 登 录 国 e 平 台 , 在 项 目 管 理 我 的 订 单 , 具 体 项 目 订 单 详情 页 下 载 电 子 发 票 。 电 子 发 票 一 般 是 订 单 支 付 完 成 后 48小 时 内 开 具 , 格 式 为 不 可 修 改 的 PDF文件 。 如 因 特 殊 情 况 导 致 支 付 失 败 , 点 击 项 目 管 理 - 我 的 订 单 , 修 改 订 单 , 重 新 进 行 操 作 。 4 申 请 资 料 审 批 联 系 人 : 温 丽 曼 0751-8898362 龚 天 祎 020-37860636 。 5 国 e 平 台 注 册 审 批 及 操 作 咨 询 联 系 人 : 李 磊 020-37860665 叶 韵 诗 020-37860669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5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五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 0 2 3 年 1 1 月 1 5 日 9 时 0 0 分递 交 方 式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分 公 司 韶 关 市 武 江 区 芙 蓉 东 路 4 1 号 锦 泰 创 客 中 心 二 楼(自 编 2 0 1 室 )开 标 室 纸 质 文 件 递 交 。六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开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1 1 月 1 5 日 9 时 0 0 分开 标 地 点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分 公 司 韶 关 市 武 江 区 芙 蓉 东 路 4 1 号 锦 泰 创 客 中 心 二 楼(自 编 2 0 1 室 )开 标 室 。
七 其 他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烟 草 行 业 招 投 标 信 息 平 台 国 e 平 台 网上 发 布 。发 布 人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发 布 日 期 : 2 0 2 3 年 1 0 月 2 5 日八 监 管 部 门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管 部 门 为 -九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广 东 中 烟 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关 卷 烟 厂
地 址 : 广 东 省 韶 关 市 武 江 区 红 玫 路 1 6 号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广 州 市 东 风 东 路 7 2 6 号 1 8 楼 /韶 关 市 武 江 区 芙 蓉 东 路 4 1 号 锦 泰 创 客 中 心 二 楼 (自 编
2 0 1 室 )开 标 室 韶 关 分 公 司 联 系 人 : 温 丽 曼 韶 关 龚 天 祎 (广 州 电 话 : 0 7 5 1 -8 8 9 8 3 6 2 韶 关 0 2 0 -3 7 8 6 0 6 3 6 (广 州 工 作 邮 箱 : 5 6 9 1 1 7 3 2 8 qq.com 温 丽 曼 gongtianyiebidding.com(龚 天 祎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温 丽 曼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