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因不可抗力,我院拟报废固定资产“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光电测距仪检定装置”和“长度检定场”(资产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报废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计量测试院综合部反映。

联系电话:0851-********,0851-********

附件:申请报废资产基本信息表



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2023年9月20日


标签: 固定资产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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