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某部及民兵训练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古田县某部及民兵训练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古田县某部及民兵训练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人民某部 | ||
行政区域 | 古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5: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06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尤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27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人民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古田县人民某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法: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方法:152*****527 |
项目概况
古田县某部及民兵训练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3-031-2
项目名称:古田县某部及民兵训练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 否 | 1(年)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qq.com。供应商报名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人民某部
地址:古田县人民某部
联系方式: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法: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联系方式: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方法:152*****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女士
电 话: 152*****527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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