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为做好《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客观全面反映规划《纲要》实施进度及成效,经研究,市发改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三、评估事项

对晋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是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规划《纲要》6个方面38个主要指标及有关章节指标实现情况。

二是推动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进展情况。

三是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全面评估山西省规划《纲要》中涉及晋城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系统评估我市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四是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年评估晋城市纳入省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及市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重大战略任务落地的关键支撑作用。

五是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对晋城市“十四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四、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须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具有申报相关项目及专业理论研究经验。鼓励组成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或联合体开展申报。

2.项目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组负责人。

五、遴选事宜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申报单位须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评估方案的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编制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晋城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编制单位。

六、进度要求

1.编制单位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评估成果。

2.评估期间,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编制单位汇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七、编制经费

根据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市发改委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603室

联系人:于裕贤

联系电话:0356-*******

电子邮箱:jcsfgwzhk@163.com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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