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中心配套开发三期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地上地下精装修专业分包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中心配套开发三期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地上地下精装修专业分包项目
3、项目编号:GG-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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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内容:大连体育中心配套开发三期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地下室及地上房间、走廊、楼梯间等精装修工程,同时负责木门、卫生洁具安装。具体工程量见招标控制价。
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工程相关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核、工程质监、批复、验收、施工合同鉴证(含备案)等与所承包工程施工相关的手续。
(2)施工过程中的水电甲方指定接驳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吃住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施工材料进场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1工程地点:大连甘井子区西北路以东岭西路以北
4.2工程期限: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0日(或按工程需要调整)
4.4相关要求(可补充或适当修改)
4.4.1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需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包括体力和技能。
4.4.2 投标人需为投入人员缴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4.4.3 投标人投入的人员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进退场进行报备,不得私自调换。
5、费用的支付: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网银支付。意向供应商中标之后,项目在施工期内根据实际完工情况结算,月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7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付款。
质量保证金:按总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按分包工程比例扣留10%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分包工程总价5%为止。
二、招标方式:
投标人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投标,并需做出为实现工程施工而投入的人员、机具、辅材、住宿、通勤等承诺。
在满足资质、技术等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低价中标。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 9,470,287.00 元人民币(玖佰肆拾柒万零贰佰捌拾柒元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体育中心配套开发三期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地下、地上精装修所有相关工程作业内容,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包括主材,含工费+辅料+小型机具)。工程作业内容以双方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及招标方管理人员指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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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2:招标控制价清单(暂定)
2、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暂定价格,工程量、工程单价及总造价以最终财政审计结算报告为基数,按投标下浮率进行调整,下浮基数不包含规费。
3、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均需按照价格含税金额进行报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
4.8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2年工程业绩证明。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4:30至202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本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无采购保证金
七、资格文件的审查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9:30;
7.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00开始;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资格证明文件;
(5)以往开过的发票扫描件(可以是对应其他单位);
(6)近2年相关工程业绩;
(7)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格证明。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招商海德公园二期十号楼2301;
联系人:刘庆丰;联系电话:
189*****317;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需在竞价开始时间之前;资格文件以邮寄地点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资格文件审查若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参加竞标。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 9,470,287.00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30--11:3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将响应文件的纸质版递交给采购人进行审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招商海德公园二期十号楼2301;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89*****317。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黑吉两省有相关的供应商优先。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井子区西北路以东岭西路以北
联 系 人:刘庆丰
电 话:
18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