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已由/以文物保函[2021]189号给予批复,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清西陵 建设内容及规模: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清西陵世界遗产4个片区共包含14处陵寝建筑、2处服务性建筑群遗产地环境及本体现状进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最高限价:*******.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6 08:30至2023-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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