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0月2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平湖模斯尼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组合型输送机、单体排屑机、滚筒过滤器及油水分离机产品3000台(套)项目

嘉(平)环建〔2023〕118号

2023年10月23日

见附件

2

平湖东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提升改造

嘉(平)环建〔2023〕119号

2023年10月23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2023年第118号模斯尼科(钟埭街道).pdf

2023年第119号东和汽车(新仓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作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