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询比采购邀请书
(招标编号:FJHSPC-202303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95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08时00分到2023年10月27日17时03分
获取方式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七其他
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
询比采购邀请书
致:浦城县博文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浦城县旭阳广告工作室南平市荣华贸易有限公
司
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
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
1.2采购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项目。本次采购最高
限价为95000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围挡广告制作安装。
2.2服务期限:20个日历天内按进度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
2.3服务地点:浦城县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01号地块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和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
范和评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广告制作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独
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供应商的申请,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
拟)。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询比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日
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浦城县
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浦城县江滨广场九
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
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由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的,代理人须手持授权委托
书原件到场。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
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
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法采用两轮报价。
8.1.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地点详见本章5.1条款递交响应文件,由评审小
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在现场填写并提交二次报
价最终报价,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
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8.1.2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表由代理机构在现场提供。
8.2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8.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五一三路639号二楼
邮编:3534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9-286732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二楼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邮编:353400
联系人:林昊
电话:0599-2880588
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五一三路639号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9-28673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9-28805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经纳
(签名)
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限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