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壤、秸秆样品检测采购询价的公告

关于土壤、秸秆样品检测采购询价的公告

关于定远县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化项目土壤、秸秆样品检测询价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3]48号)和《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远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定农技〔2023〕10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取土化验植株样测试,进一步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拟3万元采购土壤、秸秆样品检测,现将具体要求公示如下:

一、检测数量及检测内容

土壤样品100个,土壤检测项为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其中10%土壤样品需检测中微量元素,包括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硼、铜、锌、铁、锰、钼。秸秆、籽粒样品各25个,秸秆、籽粒检测项为:含水率、全氮的质量分数、全磷的质量分数和全钾的质量分数。

二、检测方法

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土壤全氮测定(NY/T 53-1987);土壤碱解氮的测定(HJ 634-2012);土壤有效磷测定(NY/T 1121.7-2014);土壤速效钾测定(NY/T 889-2004);土壤缓效钾测定(NY/T 889-2004)等。植株全氮含量测定(NY/T 2419-2013);植株全磷含量测定(NY/T 2421-2013);植株全钾含量测定(NY/T 2420-2013)等。需严格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要求检测。

三、完成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并出具报告。

四、证明材料

1、提供相关CMA认证资质复印件;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评标采用有效低价法。即所有有效投标人经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报价最低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报价函及相关资质材料由文件袋密封后邮寄或递送至定远县幸福路农业大厦310室,联系人:张文斌;联系电话:0550-*******

定远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定远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自行采购询价报价单

品牌

名称

规格、型号、详细配置

数量

(个)

单价

(元)

总价(元)

土壤样品化验

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

100

土壤样品化验

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硼、铜、锌、铁、锰、钼

10

秸秆样品化验

含水率、全氮的质量分数、全磷的质量分数和全钾的质量分数

25

籽粒样品化验

含水率、全氮的质量分数、全磷的质量分数和全钾的质量分数

25

土壤样品制备

研磨过60目筛

100

土壤样品制备

研磨过100目筛

10

秸秆样品制备

研磨过100目筛

25

籽粒样品制备

研磨过100目筛

25

合计报价(元)

报价供应商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标签: 土壤、秸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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