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创科公司W7载体委托运营选聘项目公开招商综合评议信息公告

天府创科公司W7载体委托运营选聘项目公开招商综合评议信息公告

为助力成都科创生态岛成为综合性创新转化聚集区,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及集团工作部署,成都天府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拟对天府创科公司W7项目进行市场化委托运营招商,现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资产招商规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公开征集委托运营方。项目已经具备征集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委托运营招商要求的响应人参与公开征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天府创科公司W7载体委托运营选聘项目公开招商(综合评议)。

二、公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及条件

(一)招商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标的物即为W7项目,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梓州大道西侧,桐梓北街南侧。项目依法投资建设,委托方受托进行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包含商业及办公,地上面积约为*****平方米。按照功能划分,其中商业约4016.56平方米(清水交付),办公约*****.61平方米(清水交付),孵化器约8508.83平方米(精装交付)。本次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委托一家市场化运营主体,结合W7项目具体定位,实现高标准投运,将W7按照整岛办公商业的首开区、样板间、参观地和蓄水池进行打造,并在其中规划建设国家级孵化器。

(二)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内容

委托运营方需根据W7业态定位对W7实施招商运营管理,搭建管理体系,实现承租方签约入驻。具体包括:

1. 开业筹备(含预招商)服务:项目前期设计提资并提交优化意见,开展项目开业前期筹备及预招商等工作,制定运营计划,保障顺利开业。
2. 委托运营服务:根据前期策划对W7实施招商运营管理。

(三)委托运营服务期限

筹开期预估6个月,从合同生效起计,至W7全部交付运营为止;委托运营期为3年,自项目筹开期结束起算。

(四)委托运营控制条件

1.开业筹备(含预招商)费用不超过240万元。

2.项目委托运营期内前三年整体出租率分别不低于30%、65%、80%。

3.孵化器部分委托运营费按年度包干,不超过200万元/年,包括基础管理费(占比70%)和考核管理费(占比30%),且需在委托运营期第二年底获得市级孵化器授牌,第三年底获得省级孵化器授牌,未获取授牌的根据考核结果,对委托运营费用进行相应扣减。

4. 孵化器部分不计提招商佣金,商业及办公部分的招商佣金按照不高于签约首月租金3倍进行计提。

5.商业及办公部分委托运营费不高于总收入的15%(按照租金回款收入、出租率、收缴率等指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商业及办公部分委托运营年度经营考核任一年度低于50分,或连续两年低于70分的,或发生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情形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三、公开招商(综合评议)流程

(一)资产委托运营招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公开招商信息公告将在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dttjt.com/zhaobiao/)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8日;响应人需在2023年11月8日的17:00前,提交加盖公章的《响应申请书》(附件1)至邮箱*********@qq.com,并于该日期前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以委托方实际收到该笔费用的时间为准)的视为报名成功,响应人须自行向委托方取得响应保证金的收据。
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成都天府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顺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91********
(备注:XX公司响应保证金)

(二)对于成交的响应人,在《委托运营管理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三)对于未成交的其他响应人,在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四)公告期结束后进行现场综合评议(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综合评议地点为:新经济产业园B区1-6号楼6楼会议室。响应人须按时参加并按要求提供综合评议相关资料。

(五)评选小组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综合评议表),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受托方。满足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只有一家,且该响应人同时满足全部委托运营控制条件时,可以选择该响应人的报价成交。

(六)招商结果将在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综合评议要求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合法有效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符合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具有2万平方米及以上办公楼宇或产业园区或总部基地等类似资产的招商运营管理项目(单纯物业管理的除外);

3.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5.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 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响应材料

响应人参加现场综合评议前,需向委托方出示加盖公章的《响应申请书》原件和响应保证金缴纳凭据(按公示时间要求完成缴纳的)作为入场参加现场综合评议的凭证,否则视为无资格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现场综合评议。
响应人携带以下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均需盖章。电子版拷贝至现场进行现场陈述,纸质版现场交由委托方存档)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现场综合评议(相关资料的准备可参考附件2《综合评议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法参加现场综合评议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函
响应人自行拟定报价函。本项目报价的招商底价均不得超过委托运营控制条件设定的各项底价条件。不满足该招商底价或未报价的在综合评比中总分为0分。
(三)项目运营方案
(四)资信和技术证明文件
(五)行业资格条件

六、特别说明事项
(一)委托方对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孵化器部分精装交付、商业办公部分为清水交付,受托方在竞标前已经自行查验、踏勘项目现场,并对房屋适租性完成核实,受托方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且不得因标的物不符合标准或不具备适租性为由,要求委托方进行整改或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二)若委托方在招商过程中发现响应人资格条件存在虚假、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利终止本次招商并取消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该响应人响应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委托运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受托方资格条件存在虚假、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委托运营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三)本次资产委托运营,非经委托方或管理人(如有,下同)同意,不得合营、转包或分包或支解后转由第三方实施。
(四)委托运营标的物在公开招商结束后或委托运营期限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物无法委托或不能继续委托的,委托运营合同全部终止或部分终止,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共同协商后续事宜。
(五)受托方在委托运营期内未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约定开展相关运营管理活动,且经委托方或管理人书面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受托方在委托运营期间进行的运营管理活动或其他行为,给委托方、管理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相邻纠纷、群体性事件,或影响委托运营标的物体所在区域管理秩序,未按委托方或管理人要求妥善解决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在委托运营期间,因受托方原因,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或其他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事件,由受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委托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方案构成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成都天府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府新经济产业园B区1-6号楼6层办公室
邮 编:******
联系人:任先生 138*****630


附件:

附件.docx

成都天府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评议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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