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东路独山大道—张衡路道路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新东路独山大道—张衡路道路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新东路(独山大道—张衡路)道路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阳市新东路(独山大道—张衡路)道路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号文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本项目招标单位(招标人)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南阳市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部同意,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新东路(独山大道—张衡路)道路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010*****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试验、调试、测试、试运行、验收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产品保护、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2.6供货及安装期:1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6日9: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址:南阳市梅溪路82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377-********

监督部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

电话:0377-********

招标代理: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鑫泰城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9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道路工程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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