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邮箱:**********@qq.com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11:0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预算金额 ¥4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温雯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盖玉玫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136*****73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1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预算486万元,具体以2024年度批复的预算金额和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

序号

发票名称

联次

联次及纸张

成品规格(MM)

计量单位

每本份数

需求本数(万本)

拟采购需求份数(万份)

单价最高限价

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

发票联(45g干式复写纸)

241×177.8

/

/

15

1.00元/份

抵扣联(52g干式复写纸)

报税联(52g干式复写纸)

注册登记联(45g干式复写纸)

记账联(45g干式复写纸)

存根联(47g白纸)

2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

发票联(45g无碳复写上纸)

241×177.8

/

/

35

0.80元/份

转移登记联(52g无碳复写中纸)

出入库联(52g无碳复写中纸)

记账联(52g无碳复写中纸)

存根联(47g无碳复写下纸)

3

新疆通用定额发票

并列2联

存根联(60g双胶纸)

175×77

100

98.34

9834

4.50元/本

发票联(60g双胶纸)

拟需求印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疆通用定额发票(面额包含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内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针对此条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的发票管理工作;(3)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qq.com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上传相关资料(见下文)至邮箱:**********@qq.com,并在贵公司提供的QQ邮箱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PDF);

2.邮件内容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盖玉玫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13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雯

电 话:  0991-*******

 

标签: 普通发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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