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MRO项目一期工程汽车吊租赁任务采购公告

华中-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MRO项目一期工程汽车吊租赁任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MRO项目一期工程 需用的 汽车吊租赁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

R询价采购 £ 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MRO项目一期工程

2.2

采购编号:

CNEC023*****000-ZLXJ-23-0003

2.3

采购范围:

汽车吊租赁

2.4

项目地点

湖北省鄂州市鄂州顺丰航空基地一期工程

2.5

标段划分:

/

2.6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要求。

2.8

成立供应商数量:

1家

2.9

采购明细如下表所示: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台)

暂定周期(月/台)

备注

汽车吊

25吨(4节臂)

1

8

汽车吊

25吨(5节臂)

1

7

汽车吊

35吨

1

7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台)

暂定周期(台班/台)

备注

汽车吊

16吨

1

60

汽车吊

40吨

1

60


1.上述价格含增值税金、租赁费、操作人员工资及进出场费、保险等费用。另:按月租油料费用是承租方(甲方)承担,按台班租油料费是出租方(乙方)承担。

2.送货到场前附相关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司机驾驶证等证件。

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后24小时之内不及时来人维修、或维修保养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出租方承担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使用时长按现场最终使用为准。

5.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配件更换、指挥人员倒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后不及时来人维修、或维修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按1000元/次扣减费用。

6.质量要求:到现场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检修调试合格且是五年内的设备,设备表面油漆和购买时保持一致,设备进场前必须有承租方到出租方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7.合同签订时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生产协议。

8、付款时间及方式:每月末25号前经双方核对该月度租赁的时间金额后,由出租方开具上月发票,按月支付已租赁汽车吊费用的70%,剩余30%在最后一台机械退场后六个月内无息付清。若甲方需要,则乙方同意甲方以商票、ABS、中企云链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票的开具时间及提供时间根据甲方的要求确定,以保证发票的时效性。发票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及收款账户单位一致,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由发票不合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证明并盖章)

(6)其他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其他情形: /

3.3 本次采购 £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应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3.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对采购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R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 17:00止

4.2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 不收取

R 每套售价 199 元,汇入第7条中指定帐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

4.4 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华中-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MRO项目一期工程-汽车吊租赁采购工本费”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R 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5.3 注意事项

(1)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应答文件递交页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开 户 行:汉口银行汉正街支行

账 号:072*****0429100

联 系 人: 薛鲁 联系电话: 176*****763

联 系 人: 涂建 联系电话: 182*****719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湖北,鄂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M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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