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已由/以文物保函[2021]189号给予批复,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清西陵 建设内容及规模: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清西陵世界遗产4个片区共包含14处陵寝建筑、2处服务性建筑群遗产地环境及本体现状进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最高限价:*******.83元
2.2招标范围: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3]71号)(清西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出具开户银行备案资料;具备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无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6 08:30至2023-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绘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许海建 | 联系人: | 刘鑫磊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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