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眼科光学设备检定装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眼科光学设备检定装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眼科光学设备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3-123
三、项目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采购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组成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眼科光学设备检定装置 焦度计检定装置 1套
验光仪顶焦度标准装置 1套
角膜曲率计检定装置 1套
综合验光仪标准装置 1套
瞳距仪检定装置 1套
4.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3、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24个月。在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免费尽快更换,因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均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更换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至重新投运24 个月。
4.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5、付款方式:货款分3次支付,签订合同后,卖方开具全额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作为预付款;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款项;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即付清剩余部分货款(无息)。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郑州恒若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数码港二楼A座23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出具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在单一来源公示发布日之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7、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1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环球大厦B座26楼2608)
3.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邮件地址*********@qq.com)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维也纳酒店6楼莫扎特厅(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路10号
联系人:刘老师、徐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环球大厦B座26楼2608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371-********
4.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眼科光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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