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项目环评文件...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项目环评文件...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生产3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花兴路东侧绵阳恒跃智能制造产业园11#厂房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衡科创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四川润峰隆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花兴路东侧的恒跃智能制造产业园 11 号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厂房占地面积约 4000㎡。项目设置切割机、磨边机、钢化玻璃机、磨砂机及中空玻璃机组等生产设备,对外购玻璃原片进行深加工(包含切割、磨边清洗、钢化、涂胶、磨砂工艺),生产规模为年加工钢化玻璃 30 万平方米,其中 11.5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外售,后使用其中的 18.5 万平方米的钢化玻璃制成 9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双面)以及 0.5 万平方米磨砂玻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内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安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界牌(清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产业园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尾水管网进入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界牌(清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固定的开封胶桶的工位,并在胶桶上方、玻璃合片封胶处设置集气罩,设置风机一台经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抽送至排风管道,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砂机处自带布袋收尘器收集,大颗粒粉尘经车间自然沉降、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无组织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厂房外VOCs、硅酮胶开封、两道封胶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涉及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中的相关标准。同时根据报告核算,项目以生产厂房为边界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日常管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废润滑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废玻璃、边角料、清掏的玻璃粉渣、布袋收集的玻璃粉等一般固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辅料存放区、空压机房进行重点防渗;对车间主要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沉淀池等进行一般防渗;对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和优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七、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取得了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07-******-04-01-******】FGQB-0147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如申请听证,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16-*******(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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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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