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水厂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水厂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水厂项目 (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水厂项目 (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5*****469
建设单位:宁波航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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