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二次招标公告第1、2包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二次招标公告第1、2包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HBAYY-W1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BAYY-W101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 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 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3 | 除颤监护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4.9 | 29.2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方指定地点(青岛市) |
心电图机 | 2 | 台 | 2.8 | |||||
转运呼吸机 | 1 | 台 | 9.9 | |||||
转运监护仪器 | 2 | 台 | 2.2 | |||||
除颤仪(AED) | 1 | 台 | 4.4 | |||||
4 | 小型无人机辐射监测系统 | 1 | 套 | 40 | 40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每包报价不得超过本包预算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供应商中标包数不受限制。每包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如未分别单独制作每包投标文件,投标人仅可选择1包进行投标。 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产品生产日期在签订合同日期前至少12个月。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三包29.2万元,第四包40万元。
3.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供应商中标包数不受限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提供所投产品(整机或主机)注册检验报告的关键页或提供所投产品(整机或主机)用于注册的完整的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0月26日至11月1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E3%80%82">**********@qq.com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场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备注项目名称,并将转账回执单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 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021 6020 0526 237,开户银行: 青岛银行闽江路第一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欣
办公电话:053*****7276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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