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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文件获取登记表(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
学校周边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项目评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拟对学校周边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项目进行评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申请人参加评选。
一、项目名称:学校周边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项目。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为1个包,为学校周边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需同时具有建筑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2.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评选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四、不得参加本项目评选的申请人
(一)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评选项目。
为业主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评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评选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评选项目的情形。
五、评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1、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评选文件(任选一种)。
现场获取评选文件: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 30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69号金沙楼401室)获取(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缴纳标书款,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内容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网上获取评选文件(推荐):
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向代理机构交纳获取采购文件的费用,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扫描件及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 139*****851@163.com,逾期或未按要求发送,将视为评选文件未获取成功,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代理机构将通过《文件获取登记表》所登记邮箱向申请人发送评选文件。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①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申请人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评选活动有影响,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箱 139*****851@163.com收到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箱 139*****851@163.com未收到申请人的报名资料的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本项目评选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评选文件售后不退,评选不能转让)。
六、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评选邀请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按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中选资格被取消。
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评选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69号金沙楼401室)。
评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评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评选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69号金沙楼4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评选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郫都区团结街道府河顺街1号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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