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0~K418+200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
*****0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
包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3-ZBDL-217/2023-XB-DT-29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
100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
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万元,招
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
*****0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
预埋预留基础项目,该项目位于辽宁省兴城市,主要工作内容为通信和电
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
*****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
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
7100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
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
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达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0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劳务服务合同额不少于60万元的交安工
程施工项目劳务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将下述相关证件扫
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Inxinda
*******.com,邮件主题为供
应商名称第五合同段(K
*****0K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
基础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
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
*******088*****0045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5年9月21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辽宁省兴城市京哈高速K
*****0K
******),具体地址以采
购人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赵岩
电
话:
131*****351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王智
电话:024-
********电子邮件:1nxinda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负送冷府
(签名)
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兰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