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邀请有关单位进行比选的公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邀请有关单位进行比选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流域水污染源多尺度排放清单构建研究项目”现场样品采集工作进行采购(第二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招标人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3.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流域水污染源多尺度排放清单构建研究项目现场样品采集工作,项目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
4.采购服务:需完成仁怀市茅台镇中枢街道和鲁班街道屋顶、路面、茅台酒厂雨水排口、农田和沟渠5种下垫面降雨径流的采样工作。每个下垫面采集4次不同雨强时产生的地表径流,每次降雨每个下垫面类型理论采集样品数为11个/组(实际工作量根据项目研究进展适时调整,最多不超过300个/组样品),监测指标为流量、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和溶解态总磷。
5.公开比选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开展不同指标采样监测能力的佐证材料;
(4)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评分办法见附件1)。
6.中标人确认方式: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单位。
7.报名地点: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11办公室。
8.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9.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材料装订并密封后,需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00时前送至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赵老师,0851-********。
附件1
评分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审内容 |
报价部分 (35分) | 报价分 | 3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部分 (45分) | 综合实力 | 25分 | 评标组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审: (1)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与污染源调查与评估相关技术服务类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2)具有环境检验检测资质得3分,其余不得分;资质范围包括上述监测指标的得2分,每少一个指标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项目成员至少10人,且持证上岗,得10分,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注:①证明材料为合同完整版复印件及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具体类别的业绩无效;②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采购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③项目成员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5分 | 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证明材料为:①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2020年10月1日以来参与过与类似项目的,得3分。 注:①提供含有人员信息的项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不得分;②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采购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
服务承诺 | 15分 | (1)承诺在降雨前或降雨后产生初期径流前到达现场,按规定要求开展采样工作的得6分,需提供可证明其工作时效性的计划、措施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承诺在采样现场安排常驻人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得4分; (3)承诺在采样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按要求保存样品并送至指定地点的得3分; (4)承诺在现场采样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现场采样照片、采样记录等原始资料的得2分。 | |
技术部分 (20分) |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 20分 | 评标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案、实施计划、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成果实现等各步骤的具体方案)进行评审: (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实施计划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得当有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 (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得当有力,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表述简单、实施计划的科学合理性一般、质量保障措施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4)整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实施计划不具备科学合理性、质量保障措施不得当,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
备注:(1)评标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2)评标组认为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工作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3)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F1+F2+F3+……+Fn)/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n为采购工作组成员人数;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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