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0月25日准予变更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单位,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代理记账机构业负责人

申请事项

编 号

有效期

备 注

1

张家口谨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河沿街7号楼1单元1层103室

崔志琴

崔志琴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DLJZ130*****210001

2021.07.28—长期



标签: 代理记账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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