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27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晋莹
(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采购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17,265.00
最高限价(元):1,717,265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第一〇〇中学食堂位于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128号,学校现有教职工61人,学生约550人,现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负责运营食堂。成交供应商在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构建良好的供餐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求。

二、人员管理

2.1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商保险福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将复印件提交学校备案,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2.3成交供应商聘用的从业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礼貌服务。若发生打骂教职员工、学生行为发生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予以解聘,并为其行为向被打骂的当事人当面道歉或经济赔偿。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三、供餐模式和开餐时间

3.1教师餐供餐模式及开餐时间

供餐模式:推荐采用自助餐

开餐时间:

早餐:06:30-07:30

午餐:11:30-12:30

3.2学生餐供餐模式及开餐时间

供餐模式:美食广场形式。

开餐时间:

午餐:11:45-12:30

若无学校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或提前与学校沟通。

四、菜谱要求

4.1参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健康指南。成交供应商要科学的制定师生食谱,配备营养师,计算出菜谱的营养含量,确保餐品营养健康。

4.3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以供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五、供餐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教师餐:11元/人/天,年预算为******元。教职工餐饮费用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相关部门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5.2学生餐:12-16元不等,年预算金额为*******元。学生通过线上充值

的方式缴纳餐费,食堂现场进行刷卡支付。学生午餐:基础套餐、营养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8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成交供应商应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轮换菜单品种的变化多样性,菜单可按照菜品的提供情况进行更改。

注:服务期内,如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发生变化,例如:升级为智慧食堂供模式,即学生网上预定餐,网上充值,智能化取餐等。要求成交供应商要拥有此类供餐模式的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餐品搭配供学生们选择。具体食堂装修改造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而定。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七、服务地点:学校指定就餐地点。

八、现场管理

8.1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 (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 餐椅等) ,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 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成交供应商固定资产。

8.2 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3成交供应商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 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8.4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 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 ,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 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8.5成交供应商负责缴纳燃气费、水费、电费。

8.6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 (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九、食全管控:

9.1成交供应商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9.2成交供应商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9.3成交供应商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规范及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成交供应商供应餐食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食材、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成交供应商要保证师生的用餐安全,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4、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9.5、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50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须按照规定密封备份文件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正门外(正门东侧10米)“投标文件递交处”进行签到及递交,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备份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一OO中学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128号
联系方式: 139*****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024-********、024-********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姜倩
电 话: 024-********、024-********

标签: 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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