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江西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江西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县级气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发挥市级财务核算中心作用,强化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落实管理责任,根据中国气象局和省局有关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控的要求,结合我省气象部门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帐市审”财务运行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局关于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和资金管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加强市局财务核算中心对县局财务的监督,强化县级财务管理职责,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覆盖,为全省气象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发挥有效支撑保障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明晰主体责任

各设区市局、各县局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不变,不因财务核算中心集中会计核算、集中审核报销事项而免除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各市、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责任,认真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本单位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明确管理职责

1.市局计财科(挂靠办公室)承担全市气象部门基建、项目、资产、政府采购管理以及预算、决算、财务、银行账户管理、内控管理等计财管理工作。

2.市局财务核算中心全面承担县局(含县局所辖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县局的会计核算工作不再由县局处理。市局主办会计承担县局财务报销审核与资金支付复核工作。

3.县局要明确分管财务领导,负责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及财务制度建设等计财管理相关工作。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报销单据进行出纳支付前的复核,对县局大额资金支付业务进行二级稽核(也可由县局兼职财务管理人员承担复核稽核工作)。

(三)充实人员配备

1.市局计财科(挂靠办公室)要进入实转,并配备至少2名专职计财管理人员。

2.市局财务核算中心按照2-3个县局配备1名主办会计的标准,配齐主办会计人员。

3.县局设置兼职财务管理人员和出纳各1名。

以上所需人员根据资金收支规模、核算业务数量等因素科学测定,编制和人员由各设区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

(四)厘清职责分工

1.市局计财科主要职责:

1部署、组织、推进全市“县账市审”工作,牵头制订运行方案和管理制度。

2监督全市“县账市审”运行情况,对市级核算中心、各县局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按要求完成省局计财处布置的“县账市审”管理工作。

2.市局财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财务报销审核标准,制订全市财务报销手册。

2依照财务报销系统中已结束审批流程的电子报销单据对县局网银资金支付进行复核。未完成对县局上月资金对账及纸质单据核实工作的,不得继续办理网银资金支付复核业务。

3规范财务核算中心内部标准化工作流程,完善核算中心内控建设。

4负责全市预算执行等情况监控和分析,指导县局预算执行工作。

5负责对县局实施财会监督,承担县局所有报销事项的会计审核工作和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省局规定及时核对县局货币资金状况,对县局的现金、银行存款、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县局财务异常情况。

6协助县局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县局预算录入,根据账务数据编制决算,经县局确认后上报。

7负责协助县局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指导县局按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8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

9为县局提供事前财经政策咨询服务,深入单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资产清理、税收筹划、纳税申报等工作,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提供个性化财务服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局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明确单位内部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保证各项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2依法拥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3负责组织本单位收入、支出,编制预算、确认决算,落实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登记资产账簿,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

4负责管理本单位银行账户,依法依规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本单位财务报销与资金支付制单与大额资金支付二级稽核业务,及时向市局财务核算中心移送票据、开展三方两两对账,不得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5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6负责本单位纳税申报、公积金缴存、出纳业务等本地化涉财事务。

7接受财务监督管理。

(五)重构业务流程

1.财务报销流程(计财业务系统—财务报销)

1日常小额支出(含借款)流程

报销经办人填报→市局主办会计审核→县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复核原始票据(手工加签)→资金网银结算→市局会计生成记账凭证。

大额支出(含借款)及培训(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单独发放人员经费等重点费用支出(含借款)流程

1.报销经办人填报→市局主办会计审核→县局分管廉政风险防控局领导或纪检员审核→市局计财科负责人审核(或核算中心负责人,与前岗不可重复)→市局人事科负责人审核(单独发放人员经费)→县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复核原始票据(手工加签)→资金网银结算→市局会计生成记账凭证。

2.工资及津补贴审批流程(计财业务系统—工资发放)

兼职出纳人员制单→县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兼职出纳人员结账。

3.资金支付流程(网银支付系统和线下支付)

网银支付系统:

兼职出纳人员填单(以县局分管财务领导手工加签报销单据为支付依据)→市局主办会计复核→县局分管财务领导稽核(大额)→短信通知(市局核算中心主办会计、县局领导)。

线下支付:(已开通网银的单位原则上不允办理线下支付)

兼职出纳人员开具支票(以县局分管财务领导手工加签报销单据为支付依据)→县局分管财务领导复核→短信通知(市局核算中心主办会计、县局领导)。

4.各流程节点人员职责

(六)加强计财信息化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信息网络业务及计财业务系统管理规定,市管县财务资金全部纳入计财业务系统运行管理,依托计财业务系统、网银支付系统和银企直联系统,实现资金支付网上远程申报、财务审核、审批,数据查询、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气象局要成立“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计财局领导任副组长,计财、人事、办公室、纪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宜,确保“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序时推进。2021年1月底前市局计财科(办公室)2名计财管理人员逐步调整到位,2021年1月份起所有县(市、区)气象局会计核算工作归建市局财务核算中心。同时,开展市局财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人员选聘工作,完成县局兼职出纳、兼职财务管理员任职指定工作,所有人员调整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实现全部到位。

(三)强化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推进。人事部门负责做好人员配备、选聘主办会计相关工作;办公室、计财部门负责职能调整、业务流程岗位及权限重置、组织业务培训、制订运行方案和管理制度;市财务核算中心和县局完成会计资料交接并建立配套制度,力争按新的机制规范运转。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由省局计财处牵头,人事、办公室、纪检等部门参与,对照“县账市审”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检查,紧盯时间节点,促进度、保质量,切实将“县账市审”财务运行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运行管理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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