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NYGX-2023-FW-1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省南宁市兴宁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
(一)项目概况 | ||||||||
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广西省南宁市兴宁区。风电场距离南宁市区约28km,距离宾阳县约25km。风电场规划安装2台5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MW。 | ||||||||
(二)采购范围 | ||||||||
可行性研究及全部专题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风资源评估报告、勘察测绘、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激光测风、水土保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报告、环境评价报告、气象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未压覆矿藏评价报告、未压覆文物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 | ||||||||
(三)标的物清单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服务有效期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 1 | 广西南宁高峰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 18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完成全部前期工作。 | 187 | ??\??? | |
备注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最终版报告,并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款项申请手续,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结算价款。其它事项:乙方须在上述费用支付之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付款条件不满足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工期、服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 |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
(四)标的物描述 | ||||||||
可行性研究及全部专题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风资源评估报告、勘察测绘、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激光测风、水土保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报告、环境评价报告、气象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未压覆矿藏评价报告、未压覆文物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类似资料)。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需有1个及以上风电工程(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10MW)的勘测设计项目业绩。 (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投标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有1个及以上风电工程(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10MW)的设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副设总)经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应是未处于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资信档案尚在时效期内、无不良记录(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及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名单为准,且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无。 |
注:1.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3.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4.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08日16时00分00秒,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提问:在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00秒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度度节能服务(www.nandudu.com)及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ygyl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 **********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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