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河池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河池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共有五家公司报名,经医院相关部门对以上报名公司资质审核后,满足医院需求不足三家,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条件,故该项目重新公告。
一.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广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DB45/T 2473-2022》标准。服务单位必须符合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2年-2023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评分达到C级以上(含C级)的消防维保机构。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2-5。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预算金额:38万元/年。
六、服务年限:合同采用1+2方式,一年期后经医院根据附件3《消防维保质量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考核通过后,可续签采购合同。
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八、组织院内竞争性磋商会议
(一)参加院内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采购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符合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要求。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会议(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争性磋商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竞争性磋商无效)。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其名字必须在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现场报名:将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报名表(附件1)等加盖公章)交至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2.将公司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报名表(附件1)等加盖公章压缩成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
3.其他要求:供应商完成报名并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与医院对接相关服务要求及现场勘查等事项。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暂定2023年11月6日(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7楼行政会议室(联系电话:0778―*******,137*****776,联系人:曾老师)。
九、网上查询:河池市人民医院(http://www.hchos.cn/)“通知公告”版块。
附件3:河池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质量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5:河池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日常易损配件清单.docx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6日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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