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博望镇西新圩第三次招标公告
博望区博望镇西新圩第三次招标公告
博望区博望镇西新圩
招租公告(第三次)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对博望区博望镇西新圩地块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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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地块概况
1>西新圩(标段一),面积约529.806亩,流转用途:养殖水面,流转期限1年,起租价******元,竞租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10%。
2>西新圩(标段二),面积约335.365亩,流转用途:养殖水面,流转期限1年,起租价******元,竞租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10%。
3>西新圩(标段四),面积约489.7亩,流转用途:养殖水面,流转期限1年,起租价******元,竞租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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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情况及要求
1>本次项目为地块招租;标的流转用途为养殖水面,承包人不得利用流转标的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畜养污染破坏水资源的物种;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苗木和农业作物;不得私自建设或搭建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工棚,承包人如有生产需要,委托人可有偿向承包人提供生产经营用房,房屋使用费标准分别为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承包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费用另结不含在承包费中。
2>本次流转地块所有项目补贴归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3>承包经营期内,承包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4>承包人须承诺2024年12月31日之前,保证交还水面。
5>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地块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
6>承包费实施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承包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
7>承包人承租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标的,一经发现,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标的;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承包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8>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经营合同自动终止,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仅退还剩余承包费,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地块。
9>竞租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涉及的水、电、路使用争议等,竞租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0>流转地块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包人与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区合作养殖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11>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2>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本项目原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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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具有一定的养殖技术、管理经验。
4>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招租会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承包人在竞租成功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在缴清全部款项后3日内与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区合作养殖经营合同》。
7>请优先权利人于2023年10月29日17: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8>该项目竞租人可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仅能竞得一个标的。若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对剩余标的再行出价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其行为造成他人权益受损还将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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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竞租文件取得
意向竞租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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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会为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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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拍卖会开始前。
2>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账户/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640110*****0018)。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已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若逾期未参与项目或参与项目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统一退还。承包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经营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无违约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承包人在招租成交后3日内将全部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此次招租项目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5%,承包人须在招租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1%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5日的,成交关系自动解除,承包人无权要求返还竞租保证金。代理机构征得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如标的再行招租,原承包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招租活动中本人及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招租价款的,由原承包人补足差额,且原承包人不得参加再次招租的竞租。若原承包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代理机构将向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追究原承包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竞租人原因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将自动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费、服务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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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招租标的各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招租标的现状、面积、招租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招租地块的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4>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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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5份)
1>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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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时间及地点
招租竞价会定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逾期未到场人员谢绝进入会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竞租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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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5-******* 158*****893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以上公告(简版)在《安徽商报》及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众号同时发布,具体事宜及信息变更请意向竞租人及时关注上述媒体。
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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