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洋产业园通用厂房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汕头市东洋产业园通用厂房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 GDMK******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东洋产业园通用厂房项目(一期)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汕头市东洋乡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东洋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 |
设计单位 | 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东洋产业园通用厂房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西侧地块内的1至9栋厂房、第12栋厂房、第15栋厂房、配电房1、开关房、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共计1座地下消防水池生活水池及泵房,11栋厂房,1座配电房,一座开关房。 层高内容:厂房为地上8层,首层层高为7.2米,2至8层层高为4.2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为36.9米,女儿墙高度为1.4米,规划建筑高度为38.3米。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自筹资金 | |||
招标内容 | 根据区发改部门批复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0月26日至 2023年11月02日期间(工作日 09:00 至12:00,14:00 至 17:0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投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以匿名的方式发邮件至mingkejianshe@163.com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投标人联系邮箱,所有关于本工程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地点为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2.投标人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发布媒介 | 。 | |||
交易场所 | 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 |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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