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海棠公司”)2015年拿地开发的三亚海棠韵项目,2018年10月完成竣工备案。在后续办理小业主不动产权证中,部分业主(1、2号楼共朱升霞等27户业主)以联投海棠公司在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房屋类型为“酒店式公寓”而非合同约定的“住宅”为由,起诉至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均为:(一)联投海棠公司赔偿原告50万元(以最终评估价格为准);(二)案件全部诉讼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等)由联投海棠公司承担。3号楼部分业主(曹晓峰等3户业主)以联投海棠公司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起诉至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均为:(一)联投海棠公司向原告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延期违约金(每户按总房款的1%计算,每户违约金2万元左右);(一)案件的诉讼费、公告费等实现本案债权的一切费用均由联投海棠公司承担。联投海棠公司已于2023年9月收到上述30起案件的传票等资料,上述30起案件将于2023年11月13日9时在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海棠湾法庭统一开庭审理,现需就上述30起案件采购法律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朱升霞、曹晓峰等30户业主诉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1)包括30起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全过程诉讼服务;(2)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实时向采购人反馈案件进展,并按照采购人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会商、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案件报告等工作。同时,配合采购人对案件处理的监督和考评;(3)与30起案件相关的其他需要乙方支持的法律事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开始至项目结案;

2.4服务地点:三亚市(开庭);广州市(会商);武汉市(汇报);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3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业主诉开发商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法律服务业绩;或业主以产权证登记的房屋类型与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而要求开发商赔偿的法律服务业绩;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服务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的高级合伙人或主任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代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两名执业律师,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合伙人、执业律师、主办律师均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其他成员至少有2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在“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亚联投海棠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9楼

联 系 人:万 星

电 话:027-********134*****15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蔡叶青

电 话:027-********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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