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三级计量建设及能源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三级计量建设及能源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三级计量建设及能源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已经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批复,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三级计量建设及能源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2.2招标范围:
2.2.1能源管理系统更换国产软件平台,更新补充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支持虚拟化部署;
2.2.2基于国产软件平台搭建新的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基于新的网页技术设计应用界面,基于云南中烟新媒体平台,开发移动APP;
2.2.3升级改造动力车间能管系统中控室设备;
2.2.4升级优化通讯系统;
2.2.5根据招标人需求,增加必要的计量仪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备供货期60日历天;施工期150日历日;调试、试运行期90日历天,各阶段开工时间均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会因招标人项目进度、生产安排等因素存在阶段性施工,导致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总工期。
2.4项目地点(交货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2.5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交验条件:
2.6.1.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验收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2.所购置的设备材料都需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且计量设备、流量计等还需具备第三方检验报告;所购置的设备材料性能可靠,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内容要求。
2.6.3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3.4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5.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下或线上获取方式。
4.2现场缴费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月27日10:30时至2023年 11月2日19: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10:30至13:00,16:00至19:0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前往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购买招标文件。
4.3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10:30时至2023年11月2日19:00时(北京时间),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或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可获取招标文件。
4.4开票方式: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的,则需提供:付款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如付款方仅能提供单位名称或者付款方是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地址以到付形式寄出,如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人未收到发票或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开错发票,代理机构概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4.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
联 系 人:牟金元、钟之娇子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升级 能源管理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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