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招标公告一体化内镜清洗中心改造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招标公告一体化内镜清洗中心改造
我院拟对一体化内镜清洗中心改造项目进行院内招标,诚邀厂家、第三方公司来参与进行报名:
一、项目情况:(预算控制价:3.452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说明 |
1 | 硬镜清洗大方槽台面 | 1 | 长≥900mm*宽≥750mm*深≥200mm |
2 | 水龙头漏斗 | 6 | |
3 | 手套盒 | 4 | |
4 | 纱布盒 | 5 | |
5 | 杂件盒 | 1 | |
6 | 高压水枪 | 3 | |
7 | 高压气枪 | 6 | |
8 | 去水器盖子 | 6 | |
9 | ABS板 | 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所供的货物如果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其他资格条件:
3.1所提供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2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需签订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8:10~11:50,14:30~17: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11月3日下午14;30。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各项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文件(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价格、金额)
2、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公司三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4、产品(服务)介绍。
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6、相关产品安装后保证机器正常使用的承诺函。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五、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
六、联系电话:0794-*******、137*****954、159*****917
七、监督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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