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渝05破205号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3渝05破205号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3)恒宇破管字第2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作出(2023)渝05破申3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恒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17日以(2023)渝05破205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恒宇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恒宇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恒宇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恒宇公司的基本情况
恒宇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200万元;住所地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红星二村。生产经营范围为销售:矿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从事工矿工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工作要求
(一)审计目的
对恒宇公司截止2023年7月14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为恒宇公司管理人审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行使撤销权、追回权,清收对外债权等提供相关依据和线索。
(二)审计范围
专项审计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审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和恒宇公司管理人、法院认为需进行审计的内容等,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委托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7.被审计单位关联交易情况,是否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情况。
(三)审计机构工作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选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入驻恒宇公司开始工作;
2.审计工作须在审计机构选定后20日内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根据案件进展要求配合管理人及法院出具其他相应审计意见。
三、选聘要求
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破产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4.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6.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四、参评要求
(一)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评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机构都将视其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机构简介;
4.主要业绩证明(曾经参与破产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5.服务方案;
6.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7.报价单。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应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
8.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⑤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评选规则和程序
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评选步骤对参选机构进行评选。
1.管理人审查参选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若符合本公告载明的参评要求,则进入比价阶段;
2.参选机构填写《报价单》记载的服务费用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3.若同时出现多个最低报价单位,则由管理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最低报价单位中随机抽选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支付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PDF版。
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4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并公布最终选定结果。
3.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选定的审计机构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1.管理人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夏老师/023-********、156*****554。
2.拟参加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恒宇公司财务资料状况。
3.管理人对本次选聘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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