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 宁海县石膏板厂土石方工程,招标工作按照“宁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已办理了申请手续,并经审查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宁海县石膏板厂土石方工程,填方量:约24万立方米。建设资金采用自筹方式。
2.2 工程地点: 宁海县临港开发区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10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报名,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企业资质: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土石方专业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房屋建筑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市政施工贰级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5.报名地点: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报名起止时间:2005年即日起8:30时--10月9日16:00止。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⑸.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⑺其他资料;⑻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上述资料于报名截止前送至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按宁海县建设局[2003]205文办好相关手续的县外企业才可参加投标报名。
6.预计于2005年10月10日16:00时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均应属实,一旦发现无效或提供假资料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招标人::宁海县临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临港开发区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郭玉喜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城关桃源中路131号301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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