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部署,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规定,株洲市残联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主体
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接方资质要求
(一)具备《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三)熟悉株洲市内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有丰富绩效评价经验及类似评审业绩;
(四)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服务内容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资金总额:949.5万元。
1、中央和省级资金救助0-6岁残疾儿童项目及儿童早期干预项目614.1万元。
2、市级残疾儿童项目配套经费200万。
3、中央和省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费和辅具适配经费115.4万元。
4、省级试点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
(三)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采购预算:4.1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资格的机构在2021年11月18日前到市残联康复部(详细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20号408室-市残联康复部)报名并递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汪媚 电话:0731-********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3、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评选及确定
由市残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综合考虑申报人报价、相应资格、相关服务经验和服务质量等,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机构为项目承接机构。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特此公告!

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
我们 (机构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购买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公告》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串标、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
(承诺期:机构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机构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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