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胸科医院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胸科医院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3]-770号

项目名称: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 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核医学科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2)本次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参加投标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为经销商投标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范围须包含所投采购产品规定类别);(3)所投产品中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购货物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4.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胸科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大道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曹祎璠、马敏

电话:029-********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用品 核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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